已消失的場域是不可逆的,但這些場域原先的本質,
是否能夠以不同的形態重新被構築?
以 「不存在的存在」為核心,將現今存在的物件作為
不存在物的載體。藉過去場域中互動與架構的置入,
把空間的脈絡和模式重新連結、再現。
80分-
本案欲探討已消失場域的議題,出發點具啟發性,唯核心概念稍顯籠統與單向推演;面對不可逆的歷史或空間,如何透過「重構」予以回應,論述深度略嫌不足。在空間表現與結構邏輯上,超大跨距的結構合理性、空間行為的引導,以及建築本體與周遭環境、自然光影的對應關係,皆缺乏充實的思考與細節說明,致使整體設計的說服力稍顯弱化。